Things you can’t bring into Canada
加拿大入境限制物品看這裡!
2025年04月09日

- 在計劃前往加拿大時,了解最新的入境規定對於確保順利通關至關重要。
- 加拿大對於入境物品有明確的限制和禁止條款,違反相關規定可能導致罰款、物品沒收,甚至拒絕入境。
- 因此,建議學生在出發前詳細了解並遵守這些規定,以避免不必要的麻煩。
加拿大入境『 可攜帶與限制攜帶物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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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品類別 | 允許攜帶 | 限制/禁止攜帶 | ||
食品 | 包裝完好的商業食品,需申報 | 新鮮水果、蔬菜、肉類、乳製品等,可能受限制或禁止 | ||
植物 | 經批准的植物產品,需申報 | 土壤、活植物、種子等,可能受限制或禁止 | ||
動物及其產品 | 寵物需具備相關健康證明,並可能需要進一步檢疫 | 未經批准的動物產品,如肉類、奶製品等,可能受限制或禁止 | ||
武器與彈藥 | 需提前獲得相關許可,並在入境時申報 | 未經批准的武器、彈藥、爆炸物等,禁止攜帶入境 | ||
藥品 | 個人使用的處方藥需攜帶醫生處方並申報 | 未經批准的藥物、違禁藥品等,禁止攜帶入境 | ||
貨幣 | 少於10,000加元無需申報 | 超過10,000加元需在入境時申報 | ||
酒精與煙草 | 19歲以上旅客可攜帶一定數量,超過免稅額度需繳稅 | 超過規定數量需申報並繳納相關稅費 | ||
文化財產 | 需提供相關許可證明 | 未經批准的文化財產、文物等,禁止攜帶入境 | ||
其他違禁品 | 無 | 毒品、攻擊性武器、淫穢材料等,嚴禁攜帶入境 |
- 將食物帶入加拿大之前,了解該物品是否允許以及允許條件。
- 這些限制取決於物品、其原產國以及您將其帶到的加拿大省份。
允許從美國進口到加拿大的食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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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品 | 限制和要求 | 新的個人使用免稅數量上限 (每人) | ||
動物脂肪或板油 | 僅當由您本人隨身攜帶進入加拿大時才允許(不可透過郵寄或快遞方式攜帶) | 20公斤(以重量計算) 20公升(以體積計算) | ||
烘焙食品,如麵包、糕點、蛋糕、水果派、餅乾 | 不可含有肉類。 | 20公斤 | ||
調味品、沙拉醬 | 無 | 20公斤(以重量計算) 20公升(以體積計算) | ||
糖果類、甜味劑、零食類食品 | 不可含有肉類。 | 20公斤(以重量計算) 20公升(以體積計算) | ||
乳製品 | 無 | 20公斤(以重量計算) 20公升(以體積計算) | ||
乾燥食品(不包括屬於食品類商品的項目) | 請參閱AIRS。 | 20公斤 | ||
蛋和加工蛋製品 | 在禽類疾病爆發期間(高度致病性禽流感和新城疫),雞蛋必須以零售包裝,供人類食用,並清楚標示為「美國產品」。 來自農場或後院雞群的雞蛋在任何時候都不允許進口。 | 5打雞蛋 加工蛋製品: 20公斤(以重量計算)加工雞蛋 20公升(以體積計算)加工雞蛋 | ||
魚類和海鮮 | 河豚和中華絨螯蟹(Eriocheir sinensis)禁止進口。 根據《漁業法》,鯊魚鰭或未附著於鯊魚屍體的鯊魚鰭部分是禁止的。 如果您攜帶以下物品,則需要許可證: • 活的易感水生物種 • 超過以下數量的商品: ◦ 10條未去內臟的死魚 ◦ 4只頭部帶殼的甲殼類 ◦ 3公斤軟體動物 部分魚類,如鱘魚及其產品,受到《瀕危野生動植物種國際貿易公約》(CITES)保護,可能需要許可證。 • 您可以使用物種查詢工具了解您的魚類是否列於 CITES 名單上,以及進口時的相關規定。 • 若鱘魚魚子醬超過 250 克,則需要 CITES 許可證。 • 若您需要申請 CITES 許可證,請參閱受保護物種貿易許可證相關資訊。 | 40公斤(乾魚和魚子除外) 10公斤乾魚 1公斤魚子 | ||
新鮮水果或蔬菜 | 請參閱AIRS。 馬鈴薯必須經過商業包裝並被評為美國1號。 | 水果:20公斤 蔬菜:20公斤 | ||
水果和蔬菜: 加工水果或蔬菜(包括香草),如乾燥、冷凍、罐裝 | 無 | 加工水果: • 20公斤(以重量計算) • 20公升(以體積計算) 加工蔬菜: • 20公斤(以重量計算) • 20公升(以體積計算) | ||
獵物屍體 | 您需要持有獵人許可證或執照。 僅當您陪同進口時,方可攜帶(不得通過郵件或快遞運送)。 可能會有省級限制。例如,對於鹿可能會因慢性消耗性疾病而有限制。 注意:進口這類屍體或屍體部分以供個人用途時,沒有最大數量限制。然而,該數量可能會受到獵人許可證或主管部門其他許可的限制。 | 不適用 | ||
穀物衍生食品 | 無 | 20公斤(以重量計算) 20公升(以體積計算) | ||
蜂蜜 | 無 | 20公斤 | ||
嬰兒配方奶粉 • 乾奶粉基 | 無 | 20公斤(以重量計算) 20公升(以體積計算) | ||
楓糖漿及製品 | 無 | 20公升楓糖漿 4公斤楓糖製品 | ||
肉製品(肉類和家禽) | 僅當您親自攜帶進入加拿大時才允許(不能透過郵件或快遞攜帶)。 必須是零售包裝或有標識標籤,清楚標明產品內容。需要提供原產國證明(標示為“美國產品”的標籤可接受)。 任何來自農場或後院飼養的肉類(非零售包裝)都不允許進口。 | 20公斤 | ||
多種成分的食物 | 無 | 20公斤(以重量計算) 20公升(以體積計算) | ||
非酒精飲料 | 無 | 50公升 | ||
堅果、穀物、種子 | 參考AIRS | 20公斤 | ||
油(食品級) | 不適用 | 50公升 | ||
香料、茶、咖啡 | 無 | 20公斤 |
允許從美國以外的外國進口到加拿大的食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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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品 | 限制和要求 | 新的個人使用免稅數量上限 (每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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動物脂肪或板油 | 僅限您親自攜帶入境加拿大(不可透過郵寄或快遞方式運送) 可攜帶的產品必須是: 已烹煮且可常溫保存(在室溫下安全),且購買時為密封包裝(例如:玻璃罐、罐頭、耐高溫軟袋包裝、半硬式一次性餐盒等即食餐點包裝) |
20公斤(以重量計算) 20公升(以體積計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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烘焙食品,如麵包、糕點、蛋糕、水果派、餅乾 | 不可含有肉類。 | 20公斤 | ||
調味品、沙拉醬 | 無 | 20公斤(以重量計算) 20公升(以體積計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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糖果類、甜味劑、零食類食品 | 不可含有肉類。 | 20公斤(以重量計算) 20公升(以體積計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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乳製品 | 只有乳酪、冰淇淋、優格和卡什克(發酵乳製品)可以攜帶。 | 20公斤(以重量計算) 20公升(以體積計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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乾燥食品(不包括屬於食品類商品的項目) | 請參閱AIRS。 | 20公斤 | ||
蛋和加工蛋製品 | 不允許。 | 不適用 | ||
魚類和海鮮 | 河豚和中華絨螯蟹(Eriocheir sinensis)禁止進口。 根據《漁業法》,鯊魚鰭或未附著於鯊魚屍體的鯊魚鰭部分是禁止的。 如果您攜帶以下物品,則需要許可證: • 活的易感水生物種 • 超過以下數量的商品: ◦ 10條未去內臟的死魚 ◦ 4只頭部帶殼的甲殼類 ◦ 3公斤軟體動物 部分魚類,如鱘魚及其產品,受到《瀕危野生動植物種國際貿易公約》(CITES)保護,可能需要許可證。 • 您可以使用物種查詢工具了解您的魚類是否列於 CITES 名單上,以及進口時的相關規定。 • 若鱘魚魚子醬超過 250 克,則需要 CITES 許可證。 • 若您需要申請 CITES 許可證,請參閱受保護物種貿易許可證相關資訊。 |
40公斤(乾魚和魚子除外) 10公斤乾魚 1公斤魚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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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鮮水果或蔬菜 | 請參閱AIRS。 根據原產國的不同,某些產品可能會被限制或禁止進口至加拿大。 |
如果允許的話: 水果:20公斤 蔬菜:20公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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獵物屍體 | 不允許 | 不適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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穀物衍生食品 | 無 | 20公斤(以重量計算) 20公升(以體積計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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蜂蜜 | 無 | 20公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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嬰兒配方奶粉 • 乾奶粉基 |
只有商業包裝、密封且可常溫保存(室溫下穩定)的嬰兒配方奶粉才允許攜帶進入加拿大。 包裝上不得標示「開封前需冷藏」或「開封前需冷凍」。 |
20公斤(以重量計算) 20公升(以體積計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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楓糖漿及製品 | 無 | 20公升楓糖漿 4公斤楓糖製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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肉製品(肉類和家禽) | 新鮮、乾燥和風乾的肉類(如火腿和香腸)不允許進口。 只有以下商業製備的肉製品可以進口,且必須由您本人攜帶進入加拿大(不能通過郵件或快遞帶入): • 產品需經烹煮且能在常溫下穩定保存(安全於室溫下) • 需以密封容器包裝(如玻璃罐、罐頭、真空袋、可即食餐用的半剛性一次性餐具) 如果允許進口的產品含有牛肉,則只能來自對牛海綿狀腦病(BSE,俗稱狂牛病)風險極低的國家。 包裝上必須有標識,說明產品是什麼以及它的原產國。 可能需要提供原產國證明。 |
20公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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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種成分的食物 | 無 | 20公斤(以重量計算) 20公升(以體積計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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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酒精飲料 | 無 | 50公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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堅果、穀物、種子 | 參考AIRS 根據原產國的不同,某些產品可能會受到限制或禁止進口到加拿大。 |
20公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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油(食品級) | 不適用 | 50公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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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過加工的水果或蔬菜(包括香草),如乾燥的、冷凍的、罐裝的。 | 無 | 加工水果: 20 公斤(以重量計) 20 公升(以容量計) 加工蔬菜: 20 公斤(以重量計) 20 公升(以容量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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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料、茶、咖啡 | 無 | 20公斤 |
所有未提及的其他食品,其個人自用免稅限額為 20 公斤。
Air Canada 加拿大航空限制和違禁物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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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物品 | 限制和要求 | 新的個人使用免稅數量上限 (每人) | ||
動物脂肪或板油 | 僅限您親自攜帶入境加拿大(不可透過郵寄或快遞方式運送) 可攜帶的產品必須是: 已烹煮且可常溫保存(在室溫下安全),且購買時為密封包裝(例如:玻璃罐、罐頭、耐高溫軟袋包裝、半硬式一次性餐盒等即食餐點包裝) | 20公斤(以重量計算) 20公升(以體積計算) | ||
烘焙食品,如麵包、糕點、蛋糕、水果派、餅乾 | 不可含有肉類。 | 20公斤 | ||
調味品、沙拉醬 | 無 | 20公斤(以重量計算) 20公升(以體積計算) | ||
糖果類、甜味劑、零食類食品 | 不可含有肉類。 | 20公斤(以重量計算) 20公升(以體積計算) | ||
乳製品 | 只有乳酪、冰淇淋、優格和卡什克(發酵乳製品)可以攜帶。 | 20公斤(以重量計算) 20公升(以體積計算) | ||
乾燥食品(不包括屬於食品類商品的項目) | 請參閱AIRS。 | 20公斤 | ||
蛋和加工蛋製品 | 不允許。 | 不適用 | ||
魚類和海鮮 | 河豚和中華絨螯蟹(Eriocheir sinensis)禁止進口。 根據《漁業法》,鯊魚鰭或未附著於鯊魚屍體的鯊魚鰭部分是禁止的。 如果您攜帶以下物品,則需要許可證: • 活的易感水生物種 • 超過以下數量的商品: ◦ 10條未去內臟的死魚 ◦ 4只頭部帶殼的甲殼類 ◦ 3公斤軟體動物 部分魚類,如鱘魚及其產品,受到《瀕危野生動植物種國際貿易公約》(CITES)保護,可能需要許可證。 • 您可以使用物種查詢工具了解您的魚類是否列於 CITES 名單上,以及進口時的相關規定。 • 若鱘魚魚子醬超過 250 克,則需要 CITES 許可證。 • 若您需要申請 CITES 許可證,請參閱受保護物種貿易許可證相關資訊。 | 40公斤(乾魚和魚子除外) 10公斤乾魚 1公斤魚子 | ||
新鮮水果或蔬菜 | 請參閱AIRS。 根據原產國的不同,某些產品可能會被限制或禁止進口至加拿大。 | 如果允許的話: 水果:20公斤 蔬菜:20公斤 | ||
獵物屍體 | 不允許 | 不適用 | ||
穀物衍生食品 | 無 | 20公斤(以重量計算) 20公升(以體積計算) | ||
蜂蜜 | 無 | 20公斤 | ||
嬰兒配方奶粉 • 乾奶粉基 • 液態奶粉基 • 非奶基(乾/液體)配方 | 只有商業包裝、密封且可常溫保存(室溫下穩定)的嬰兒配方奶粉才允許攜帶進入加拿大。 包裝上不得標示「開封前需冷藏」或「開封前需冷凍」。 | 20公斤(以重量計算) 20公升(以體積計算) | ||
楓糖漿及製品 | 無 | 20公升楓糖漿 4公斤楓糖製品 | ||
肉製品(肉類和家禽) | 新鮮、乾燥和風乾的肉類(如火腿和香腸)不允許進口。 只有以下商業製備的肉製品可以進口,且必須由您本人攜帶進入加拿大(不能通過郵件或快遞帶入): • 產品需經烹煮且能在常溫下穩定保存(安全於室溫下) • 需以密封容器包裝(如玻璃罐、罐頭、真空袋、可即食餐用的半剛性一次性餐具) 如果允許進口的產品含有牛肉,則只能來自對牛海綿狀腦病(BSE,俗稱狂牛病)風險極低的國家。 包裝上必須有標識,說明產品是什麼以及它的原產國。 可能需要提供原產國證明。 | 20公斤 | ||
多種成分的食物 | 無 | 20公斤(以重量計算) 20公升(以體積計算) | ||
非酒精飲料 | 無 | 50公升 | ||
堅果、穀物、種子 | 參考AIRS 根據原產國的不同,某些產品可能會受到限制或禁止進口到加拿大。 | 20公斤 | ||
油(食品級) | 不適用 | 50公升 | ||
經過加工的水果或蔬菜(包括香草),如乾燥的、冷凍的、罐裝的。 | 無 | 加工水果: 20 公斤(以重量計) 20 公升(以容量計) 加工蔬菜: 20 公斤(以重量計) 20 公升(以容量計) | ||
香料、茶、咖啡 | 無 | 20公斤 |
Air Canada 加拿大航空限制和違禁物品
【一般物品】
以下受理和包裝規格適用於:
• 個人電子設備 (PED):包括相機、行動電話、無人機、筆記型電腦、平板電腦和攝影機。
• 備用電池或電池組:一般用於相機裝備、行動電話、無人機、電動工具和行動電源等。
瓦時
瓦時 (Wh) 的計算方式為電壓 (V) 乘以安培小時 (Ah):
• 電壓 x 安培小時 = 瓦時 (Volts x Amps = Watt Hours)
電池安全性
為避免短路,單電池和電池組一律須分開保護。例如:
• 暴露的電極需用膠布包裹。
• 個別單電池或電池組需放入原零售包裝,或是存放於保護袋、保護箱或單獨的塑膠袋中。
數量上限
每位乘客最多只能在隨身行李中攜帶以下數量的電池:
(PED) 包含單電池或電池組 | 最多 15 台設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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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用單電池或電池組 | 最多 20 個備用電池/電池組。在這 20 個電池中,不得超過以下: • 最多 2 個鋰離子電池,額定功率為 100 至 160 瓦時 • 最多 2 個密封鉛酸 (SLA) 非溢漏式電池,最高額定功率為 12 瓦 / 8.3 安培 (100 瓦時) |
例外:僅允許將以下設備當作或放入託運行李:
• 電動牙刷和/或電動刮鬍刀
• 大型醫療設備,例如可攜式腎透析機
鋰金屬電池和電池組
以下物品僅可放入隨身行李:
• 含有鋰金屬電池或電池組 (電池內鋰含量最高 2 克) 的個人電子設備。
• 備用鋰金屬電池或電池組,鋰含量最高 2 克。
• 已取出單電池或電池組的設備可放置在託運行李中,取出的單電池或電池組必須放置在隨身行李中。
鋰離子電池組:每個電池的額定功率不超過 100 瓦時
以下物品僅可放入隨身行李:
• 包含允許携帶之鋰離子電池或電池組 (額定功率不超過每顆 100 瓦時) 的個人電子設備
• 備用鋰離子電池或電池組:每顆電池的額定功率不超過 100 瓦時
已取出單電池的設備可放置在託運行李中,取出的單電池必須放置在隨身行李中。
鋰離子電池:額定功率為 100 至 160 瓦時
• 裝置中只能安裝 1 個電池 (如攝影機)。
• 每名旅客最多僅能在隨身行李中,携帶兩 (2) 顆額定功率為 100 至 160 瓦時的備用鋰離子電池 (電池皆必須單獨保護),且須取得加航機場工作人員的批准。
鹼錳 (鹼性電池)、碳鋅 (乾電池)、鎳氫 (NiMH)、鎳鎘 (NiCd) 和氧化銀電池
• 含有這些類型單電池或備用單電池的設備僅可放入隨身行李。已取出單電池的設備可放置在託運行李中,取出的單電池必須放置在隨身行李中。
密封鉛酸 (SLA) 非溢漏式電池
• 最多僅可將 2 個最高額定功率 12 瓦/8.3 安培 2 (100 瓦時) 之密封鉛酸 (SLA) 非溢漏電池,放入隨身行李。
• 含有這些類型電池或備用電池的設備僅可放入隨身行李。已取出電池的設備可放置在託運行李中,取出的電池則必須放置在隨身行李中。
* 小型飛機(例如 Jazz Dash-8 或 CRJ)的機艙儲存空間有限,機組人員將在旅客登機時,請旅客將隨身物品存放於 Skycheck 手推車上。 含有電池的個人電子設備,以及備用單電池或電池,均必須從存放於手推車的隨身行李中取出,並帶入飛機機艙。
電池供電行動輔助設備
• 用於電動行動輔助設備(例如輪椅)的溢漏式、非溢漏式電池和鋰離子電池,均可放入託運行李,但需要進行特別處理。詳情請參閱「輪椅和行動輔助裝置」。
電池供電醫療設備
• 為便攜式電池供電醫療設備 [例如個人製氧機 (POC)、連續正壓呼吸器 (CPAP)] 供電的電池可帶上機為這些醫療設備供電,但是在機上使用這些設備必須於運輸前先取得加航無障礙服務團隊的批准。
小型電池供電交通工具
由於小型鋰電池供電交通工具中的鋰電池的安全隱患,這些交通工具不允許以託運或隨身行李運載。
• 禁止的交通工具包括:體感平衡車、空氣滑板、電動滑板、電動獨輪車、迷你平衡車、平衡車、電動助力自行車和電動機車。電動行李箱(例如 Modobag)也被禁止。
• 請聯絡加航貨運開啟新視窗外部網站可能不符合無障礙指南和/或未遵守我們的語言義務。,瞭解您交通工具的安全運輸詳細訊息。
無人機
無人機可放置在隨身行李中,前提是無人機始終保持關閉狀態和安全存放。登機後不可使用無人機。
無人機可放置在託運行李中:必須將鋰電池從無人機中取出,在登機時與隨身行李一起携帶。必須將無人機打包完好方可運輸。
以下物品僅可放入託運行李:
• 未開封的全新未使用露營爐。
• 裝有煤油,液化石油氣,丙烷,丁烷和異丁烯等易燃液體的已用過的露營爐。只有在以下情况才可以携帶已用過的露營爐:
- 已從露營爐中取下燃料箱或燃料室;
- 已經完全清空燃料箱或燃料室,並已用食用油等中和劑清洗乾淨;
- 燃料箱使用蓋子密封,使用紙巾等吸收性材料包好,然後放入聚乙烯袋或類似的袋子中。袋口必須使用密封或使用膠帶或麻繩捆住。
以下物品不可放入託運或隨身行李:
• 固態燃料錠
• 丁烷\混合丙烷或丙烷鋼瓶和液化燃料瓶等野營煤氣瓶
驅蟲劑(噴霧劑和非噴霧劑)在其無毒和非易燃時可以携帶:
• 罐裝容量不超過 100 毫升(3.4 盎司)時可放入隨身行李;
• 在其釋放閥由蓋子或其他適用方法保護以防止意外洩漏時可放入託運行李。
捲髮器:
• 可將 (1) 個氣動捲髮器及其烴類氣瓶放入託運行李中,但必須在加熱元件上蓋上牢固的安全罩。
• 可將不帶氣瓶的 (1) 個氣動捲髮器放入隨身行李中。
• 不得將獨立的捲髮器氣瓶放入託運行李或隨身行李。
打火機:
旅客只可携帶下列物品中的一項,且僅限於個人用途,並隨身携帶(例如:在口袋或錢包裡):
• (1) 個 BIC 型丁烷打火機,或
• (1) 個 USB 打火機,或
• (1) 盒火柴
不得將其他類型的打火機放入隨身行李或託運行李。
對於美國的出境航班,BIC 型打火機是可透過美國預先安檢點的唯一允許携帶的打火機。不得在隨身行李或託運行李中放入燃料氣瓶。
乾冰:
乾冰常用來冷藏容易腐爛的物品(例如魚、海産品)。
可將使用乾冰包裝的物品放入隨身或託運行李中,條件是妥善包好/包裝這些物品以防洩漏, 然後將其放入具備以下條件的盒子、紙箱或容器內:
• 適當通風,以便釋放二氧化碳氣體。
• 狀况良好,沒有任何損壞。
乾冰的重量不得超過 2.5 公斤(5.5 磅)(指每名旅客在隨身行李和託運行李中存放的乾冰總重量)。
託運行李限制:
• 如果您在託運行李中携帶乾冰容器,則必須:
在您航班的建議劃位報到時間提前至少 60 分鐘抵達機場進行適當的乾冰處理,以及
簽署一份聲明表,證明有關包裝的狀况良好及提供內容說明。
由於需要特殊程序,如果您的行程需要轉乘其他航空公司航班則不得在託運行李中携帶乾冰容器旅遊。
鹽水:
從魚類和海産品中滲出的鹽水具腐蝕性。龍蝦、貽貝、牡蠣等海産品必須使用防漏容器和包裝,然後將其放入內帶塑料袋的塗蠟紙箱中。
保麗龍包裝為易碎品,因此禁止託運。
凝膠體/冰袋:
凝膠體/冰袋受所有液體和凝膠體限制約束(請參閱下文的液體和凝膠體鏈結)。
如果您必須冷藏一件物品,您可使用冷凍豌豆以替代凝膠體/冰袋。
特例: 用於冷凍藥物的凝膠體/冰袋豁免遵守上述限制,條件是有關藥物貼有或附帶表明必須冷藏的醫生/藥劑師醫矚。
可携帶的物品包括酒精飲料、香水、古龍水、噴霧劑和含有酒精的藥物。噴霧劑的釋放閥必須使用蓋子或其他適合的方法加以保護,以防止疏忽造成洩漏。
下列物品不可放入託運或隨身行李:
• 罐裝氧氣(即休閑用氧氣或風味氧氣)
• 酒精濃度 70% 或更高的酒精飲料
隨身行李
液體、凝膠體及噴霧劑在遵守以下條件的情況下,可以放入隨身行李:
• 其容器尺寸爲 100 毫升/100克(3.4 盎司)或更小。
。在安檢點,隨身行李中携帶的大於 100 毫升/100 克(3.4 盎司)的容器將會被沒收
• 所有容器均需裝入尺寸小於 1 公升(1 夸脫)、透明、封閉並可重複密封的塑料袋。
。每位旅客允許携帶一個可重複密封的塑料袋。
託運行李
• 液體,凝膠體和噴霧劑(例如髮膠、含有酒精的藥品、香水和古龍水)均可作爲託運行李運輸,如遵守以下條件:
• 每名旅客可携帶的總量不超過 2 公升或 2 公斤(75 液體盎司)。
酒精飲料可否放入託運行李中取決於其酒精濃度:
• 酒精濃度不超過 70%:可作爲託運行李運輸
• 酒精濃度超過 70%:不可作爲託運或隨身行李運輸。
MREs(即食快餐)和自加熱餐食不得放入隨身或託運行李帶上我們的飛機。
需要在飛行過程中補充氧氣的旅客僅可使用特定型號的私人氧氣瓶(POC)以取得醫用氧氣。
請閱讀與旅遊時需要氧氣的旅客相關的更多訊息。
以下物品不可放入您的託運或隨身行李:
• 個人氧氣瓶和氧氣發生器;
• 罐裝氧氣(即休閑用氧氣或風味氧氣);
• 使用液態氧的個人醫用氧氣設備。
- 以上設備禁止隨身携帶。
無機粉末和粒狀材料包括以下產品:
• 沐浴鹽、海鹽、嬰兒爽身粉、爽足粉或爽身粉、乾洗髮粉
• 泡打粉或小蘇打粉
• 洗滌粉
• 沙子
• 有機粉末包括嬰兒奶粉、乳清蛋白粉、茶或咖啡等
託運行李:超過 350 毫升(12 盎司)的粉狀物和粒狀材料皆須放入託運行李。
隨身行李:份量不超過 350 毫升(一瓶汽水罐的大小)的粉末和粒狀材料可放入隨身行李。
• 若將粉末和粒狀材料放入隨身行李,可能需經過二次審查;凡安檢人員未能清楚辨識的物品,一律不得攜入機艙。
【其他限制或違禁物品】
僅符合以下條件的雪崩救援背包(每名旅客一件)可接受爲託運行李:
• 含有不超過 200 毫克爆炸物(類別 1.4s)的煙火信號觸發裝置;
。此爆炸性物質必須包裝好或其設計必須不會存在顯著的危害
•不易燃的無毒壓縮氣瓶(類別 2.2)
。氣瓶必須始終放在救援背包內。它可以連接上或者斷開,且不必排空。
允許的背包包裝方式必須使其不能被意外啓動。背包內的氣囊必須裝有壓力釋放閥。
特例:JetForce 雪崩安全氣囊包和任何備用鋰電池僅接受攜帶行李,條件是鋰電池滿足接受條件。請參閱上文「一般物品」的「電池」章節。
注意:從美國或透過美國的航班不接受雪雪崩救援背包。
救援背包的替換/備用氣瓶
替換/備用氣瓶僅可以放入託運行李,條件是它們是空瓶。
雪崩收發器
雪崩收發器可放入隨身和託運行李中,條件是從收發器中取出電池並分開存放。請參閱上文「一般物品」的「電池」章節。
*** 請同時參閱「一般物品」的「用於醫療用途的氧氣」章節。***
潜水氣瓶可放入託運行李,條件是旅客須證明該氣瓶是空的。
彩彈氣瓶可放入託運行李,條件是旅客須證明已經從該氣瓶取下穩壓器/閥門。
CO2氣瓶以及其他用於義肢氣動裝置可作爲隨身和託運行李携帶。
• 不允許將以下物品帶上我們的飛機:
• 丙烷/丁烷組合或丙烷等野營氣瓶。(請參閱上文的「露營設備」章節)
• 丙烷氣瓶
• 二氧化碳或氮氣鋼瓶(加壓)
• 滅火器
可攜式氧氣瓶(由我們在飛機提供的氣瓶除外)。
腐蝕性物質:
酸、碱、防銹物、清除劑、硫黃二氧化劑、化學試劑和水銀不得放入隨身行李和託運行李中。
氧化物:
漂白劑、漂白粉及過氧化物不得放入隨身或託運行李中
防熊噴劑、防身噴劑和胡椒噴霧不得放入隨身或託運行李中
驅蟲劑(噴霧劑和非噴霧劑)可以携帶,如果:
• 其無毒且非易燃;
• 罐裝容量不超過100毫升(3.4盎司)時可放入隨身行李;
• 在其釋放閥由蓋子或其他適用方法保護以防止意外洩漏時可放入託運行李。
易燃液體不得放入隨身或託運行李。其中包括但不限於:汽油、石油精、石油漆、漆料、染料、蟲漆、石油、木酒精、打火機或取暖燃料。
易燃固體不得放入隨身或託運行李。其中包括但不限於:火柴、木炭煤球和任何其他易燃物。
例外:
• 旅客只可携帶下列物品中的一項,且僅限於個人用途,並隨身携帶(例如:在口袋或錢包裡):
- (1) 個 BIC 型丁烷打火機,或
- (1) 個 USB 打火機,或
- (1) 盒火柴
請參閱上文的「捲髮器和打火機」章節。
• 紙製雕像/彩罐可放入隨身行李,但須用顔料袋密封。但如果有關物品被確定有燃料氣味,將會拒絕此等物品。
携帶槍支、彈藥或彈夾旅遊的旅客必需在辦理劃位報到時申報相關物品並完成填寫申報單。
槍支
槍支和彈藥不准裝在同一個容器中。必須爲每個容器填寫一份申報單。
• 允許槍支:只有獵槍、霰彈槍、BB槍、彩彈槍、冬季兩項步槍、氣槍和若干手槍可作爲託運行李携帶。
。請查閱 違禁槍支列表 。
• 限制槍支:限制槍支(例如手槍)需要出具政府文件才能運輸。加拿大槍支計劃開啟新視窗外部網站可能不符合無障礙指南和/或未遵守我們的語言義務。(英文)和加拿大邊境服務局開啟新視窗外部網站可能不符合無障礙指南和/或未遵守我們的語言義務。(英文,CBSA)網站提供有關限制槍支運輸的重要訊息。
• 所有槍支:
。每人允許攜帶最多 3 支槍支。
。必須未裝子彈:在檢查槍支時,旅客必須簽署一份聲明書,證明該槍支未裝子彈。
。必需使用安全的鎖死裝置(例如扳機鎖)讓槍械處於不可操作的狀態,但只需在辦理完畢劃位報到後執行;
。必須使用在運輸期間不會輕易損壞的專門設計、不透明箱子包裝及上鎖。
• 加拿大境外旅遊:您須獨自負責確保您遵守您的行程中各國的槍支和彈藥規定。
。不遵守有關規定可導致您的槍支被沒收。
• 只有年滿 18 歲或以上的旅客可在其託運行李中携帶槍支。
• 敬請有意在其託運行李中携帶槍支的旅客比通常建議的航班劃位報到辦理時間提前 30 分鐘到達機場。
• 請參閱我們的特殊物品頁面的狩獵設備章節上的詳細包裝指示,以及適用於槍支的其他限制和費用的重要信息。
彈藥:
槍支和彈藥不准裝在同一個容器中。
• 僅接受子彈或彈匣,且必須將其放入託運行李。嚴禁携帶火藥和火藥顆粒。
• 彈藥必須與槍支分開包裝, 且存放於由木材、金屬或塑料製成的安全、堅固容器中。也可使用原包裝箱,但建議將原包裝箱放入可重封塑料容器等第二包裝中。爲避免衝擊震動,經過妥善包裝的彈藥必須被放置在帶布墊的手提箱中。
彈藥限額爲每名旅客限帶 5 公斤(11 磅)。一名以上旅客的限額不能一起裝入一個或多個包裝內。
允許物品:
永久性裝有油箱的裝置(如:割草機,打草機)在以下情况下可作爲託運行李:
• 僅適用於如果這些裝置是全新的,並且還裝在原始的、未拆封的包裝箱裡。
• 僅適用於加拿大航空與加航 Express 的班機。
請參閱上文的「露營設備」章節,以瞭解有關野營爐的特定規則。
禁止物品:
如果裝置以汽油動力發動機作爲動力,則不管它們是否用原始未開封包裝,我們都不能接受以這些裝置作爲託運行李:
• 如果您的行程包括代碼共享航班;
• 如果您出入境美國,或者在美國過境
• 如果您出境或過境一個歐盟國家。
- 瑞士遵守歐盟的違禁品規定。在往返或途經歐洲的旅遊中不得携帶以汽油發動機作爲動力的物品。
任何已使用過的以汽油發動機作爲動力的裝置不會被接受爲託運行李:
• 裝有燃油的油桶/油箱、以及裝有殘留汽油且已經使用過的任何汽油動力器材,即使油箱已經清空。
不允許託運的汽油動力裝置可透過加航貨運開啟新視窗外部網站可能不符合無障礙指南和/或未遵守我們的語言義務。
允許物品:
如果携帶畫家專用的管裝油性顔料,並且油料使用吸收性材料包好及放入厚重的防漏塑料袋/容器中,則可接受。
禁止物品:
油性顔料、乳膠漆、漆料、染料、蟲漆和油料不得放入隨身或託運行李。欲運輸此類物品,請聯絡您當地的加航貨運開啟新視窗。
砒霜、氰化物、殺蟲劑、農藥/除草劑和任何種類有毒物均不得放入隨身或託運行李。
包括醫用或商用同位素的放射性物質以及使用放射性物質的設備不得放入隨身或託運行李。所有此類物質必須透過加航貨運開啟新視窗外部網站可能不符合無障礙指南和/或未遵守我們的語言義務。
前往其他國家旅遊
加拿大有關限制或違禁物品的政策可能异於其他國家。敬請旅客在出行之前諮詢其當地的機場運營方。
往返或途經美國或英國:
欲瞭解適用於美國或英國出境旅客的限制,請瀏覽:
• 美國:美國運輸安全局開啟新視窗外部網站可能不符合無障礙指南和/或未遵守我們的語言義務。和美國農業部開啟新視窗外部網站可能不符合無障礙指南和/或未遵守我們的語言義務。
• 英國:英國機場管理局開啟新視窗外部網站可能不符合無障礙指南和/或未遵守我們的語言義務。和環境、食品和農村事務部開啟新視窗外部網站可能不符合無障礙指南和/或未遵守我們的語言義務。
前往歐盟國家:
前往歐盟(EU)國家旅遊的乘客須注意適用於進口限制産品(例如用於個人消費的肉類和奶類産品)的嚴格規定。
出於醫療原因而必需的某些肉類和奶制品(例如嬰幼兒配方奶粉、嬰兒食品和特殊食品)可帶入歐盟,條件是:
• 該産品在食用之前不需要冷藏;
• 該産品使用登記商標包裝或是專有品牌産品;
• 包裝完整無缺。
有意將其它類型肉類或奶制品帶入歐盟的旅客必須:
• 在旅遊之前向其出發國家的官方動物檢疫服務機構取得所有必需文件(文件必須注明該商品符合所有歐盟入境要求);
• 在到達獲授權的歐盟邊境檢查站後就動物檢疫控制申報所有此等商品及出具相關文件。
不符合適用規定的所有肉類和奶制品將在歐盟邊境檢查站被沒收及丟棄。未申報肉類和奶制品可能導致罰款或刑事檢控。
重要提醒:
- 誠實申報:所有入境物品都應如實申報,違規可能導致罰款、沒收物品或拒絕入境。
- 查閱官方資訊:入境規定可能隨時更新,建議在出行前查閱加拿大邊境服務局(CBSA)或相關官方網站以獲取最新資訊。請確保在旅行前了解並遵守上述規定,以確保順利入境加拿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