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步驟一
- 請確定是否符合申請資格
- 持有中華民國(台灣)護照
- 年齡 滿 18 歲至 30 歲(含)滿 31 前都可申請
- 申請參與此項計畫主要目的是前往愛國打工度假,了解愛國文化 . 打工為次 要目的
- 不得有眷屬陪同 除非該眷屬亦申請並獲核發持有打工簽證
- 持有由愛爾蘭出發的回程或下程的有效機票並擁有至少 2500 歐元以維持 在愛國生活費用或持有 4000 歐元以維持在愛國生活費用及購買回程機票費用
- 持有私人醫療保險, 其保險範圍必須含括停留愛國期間生病住院及特殊情況 下的遣返費用
- 未曾在愛國有打工度假停留者
- 沒有任何犯罪紀錄者
- 步驟二
- 400 名額登記額滿, Corina Tsai 將會通知將申請文件寄到以下住址初步審核:
郵遞區號 25172 ; 新北市淡水區濱海路一段 306 巷 5 號 6 樓
蔡美珠女士收
- 請附上下列文件 (送出文件不會在退還喲):
- 申請表格 請自官方網站(Irish immigration Service)下載, 以英文填寫 (最好打字, 如果手寫一定要清晰, 尤其是 email address 要寫正確, 並於聲明頁底端簽名(中英文皆可)並註記填寫日期
- 整本護照影本(不要正本), 包括空白頁, 有效期限在離開愛爾蘭後六個月, 彩色或黑白影印, 護照翻開 2 或 4 頁印一張 A4 紙或雙面印 (因為空運費漲價, 請盡量節省紙張), 釘好, 請勿裁剪
- 符合護照規格之彩色近照四張, 照片後面請簽英文姓名
- 最近六個月的英文銀行餘額證明正本, 餘額至少 4000 歐元. 其他幣別, 如等值美金、澳幣、台幣也可以(約 140000 請自行 check 匯率)
- 簽證規費 NT2700 (規費不退還), 請用郵局匯票指名蔡美珠, 與申請文件放在一起, 初審合格後, 台灣將申請文件用快遞寄到愛爾蘭直接核發授權
- 請附上回郵平信小信封(郵資 8 元), 以便寄收據作為以後領取憑證, 文件錯誤不齊也會通知補件. 完成此程序 即是取得簽證資
- 步驟三
先到 corina.mc.tsai@gmail.com 登記, 註明 Passport English name, email address and phone number. 每一位申請者只能登記一位. 滿 400 名額即不再受理.
- 步驟四
愛爾蘭移民暨歸化署收到申請文件後, 將進行最後審查核發, 當您的申請核准之後, 該署的台灣代理人蔡女士將通知申請領取打工簽證授權書, 領取時須提交如下證件
- 護照正本
- 到愛爾蘭的去程機票
- 英文保險證明 (包含醫療及旅遊平安險) 保單, 有效期限自進入愛爾蘭日起算 12 個月有效
- 注意事項:
- 授權書將會在元月底前核發完畢寄到台北
- 授權書期限以官網上日期為主
- 最長停留時間 12 個月, 不能延期
- 停留時間超過 3 個月需至 Garda National Immigration Bureau 豋記辦理 IRP card, 並繳交登記費, 憑此卡可於停留期間多次進出愛爾蘭
- 持有打工授權書者, 須有醫療保險, 包括住院及特殊情況下遣返所需費用
- 持有打工授權書者, 入境愛爾蘭後, 須遵守愛國法令規定
- 愛爾蘭當局有權拒絕打工簽證的申請
- 持有打工授權書者, 入境時仍需接受一般移民局入境程序
- 愛爾蘭當局有權拒絕持有打工授權書者入境, 或依法遣返
- 當此計畫影響國家安全, 社會秩序, 公共衛生或移民問題時, 愛爾蘭當局有權或暫停, 或部分或全部終止此計畫